交通標志桿下緣離地面的高度應大于該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。標志之內邊緣不應侵入道路建筑限界,一般距車行道或人行道的外側邊緣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。交通標志桿下緣距路面的高度分為,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,國道、省道不低于5000mm。設置在小型車比例較大的城市道路時,下緣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據實際情況,但不宜小于120cm。設置在有行人、非機動車的路側時,設置高度應大于180cm。
交通標志桿一般有單柱式交通標志桿、多柱式交通標志桿。懸臂式交通標志桿——F型交通標志桿、T型交通標志桿。
單柱式交通標志桿是標志板安裝在一根立柱上,適用于中、小型尺寸的警告、禁令、指示標志和小型指路標志。
多柱式交通標志桿是標志板安裝在兩根及兩根以上立柱上,是適用于長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標志。
懸臂式交通標志桿是標志板安裝于懸臂上,標志下緣離地面的高度應大于該道路規定的凈空高度。
懸臂式交通標志桿適用于以下情況;
1、柱式安裝有困難;
2、道路較寬、交通量較大、外側車道大型車輛阻擋內側車道小型車輛視線;
3、視距或視線受制約;
4、景觀上有要求。